近日,市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通过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等措施,落实“史上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”,把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放在重要位置。
耕地是粮食生产的“命根子”
永久基本农田则是
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
和重要农产品供给
而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
严格耕地用途管制
是遏止耕地“非农化”
防止“非粮化”的重要抓手
《意见》对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作出规定:
◆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,不得转为林地、草地、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用设施建设用地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。
◆ 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,经依法批准,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,按照数量不减、质量不降的原则,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。
◆ 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建设必要田间道路、灌溉排水设施等配套设施占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的,需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并进行论证,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方可实施。
在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了占补平衡、进出平衡双平衡制度。
◆ 针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,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,严格执行“先补后占”“占优补优”“占水田补水田”要求,通过组织实施土地整理、 建设用地复垦、未利用地开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多种方式,确保足额优质补充到位;
◆ 针对林地、草地、园地等其他农用地,以及新增农村道路、畜禽养殖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情况,严格落实进出平衡,以年度为周期,通过统筹林地、草地、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,恢复开垦同等数量的耕地,实现总量平衡。
此外,为鼓励各板块切实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,我市还将按照“谁保护、谁受益”的原则,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挑大梁、担重责的板块,视情况给予每亩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经济奖励。
与此同时,惩戒力度也是空前的。对于耕地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不力,影响上级对宜兴考核的板块将实行惩戒: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;暂停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和临时用地的审批;暂停耕地进出平衡、占补平衡复耕项目及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复垦、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立项;涉及复垦、复耕耕地整改恢复未到位的,核减相应的指标,按现行标准收回指标费。